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班玛县某政府部门送达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仍拒绝履行义务。经共和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等财产进行查控,被执行人虽有部分可执行财产,但考虑到如强制执行其账户财产,势必影响机关的正常运行。考虑到被执行人的主体特殊性,立即启动案件执行沟通协调机制,积极向班玛县委县政府通报案件执行情况,争取支持与协调,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经耐心细致的释法工作,被执行人班玛县某政府机关于2018年6月6日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支付了拖欠的医疗、诉讼等费用44418.67元。
Copyright by 2013-2018青海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
豫ICP备1402556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