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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项业务实现“跨省通办”

时间:2021-02-07 12:09 作者: 点击:

为积极做好住建部关于,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实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的基础上,未开通线上业务公积金中心的缴存职工可通过受理中心的,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2月3日,记者从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积极做好住建部关于“跨省通办”工作的相关要求,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跨省通办”住房公积金业务专柜,8项业务均已实现“跨省通办”。

  据了解,按照住房公积金业务“跨省通办”分步实施要求,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实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3项服务事项的“跨省通办”。

  今年,将在已开通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清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5项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和提高系统效能,不断提升网上办理体验。

  住建部要求,在办理“跨省通办”业务过程中,已开通线上业务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职工可在缴存中心的线上渠道“全程网办”,未开通线上业务公积金中心的缴存职工可通过受理中心的“跨省通办”窗口实现异地代收代办。目前,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项“跨省通办”业务已全部实现网上办理,也就是说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已经可以在异地通过线上渠道(个人网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办理这8项业务,而外地中心缴存职工如需在西宁市办理以上“跨省通办”业务,可前往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跨省通办”专柜咨询办理。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大家,查询申请出具个人缴存贷款证明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正常退休业务时,要按照属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李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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