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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高质量推进灾后民房恢复重建

时间:2022-08-17 10:33 作者: 点击:

高质量推进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各县级领导和机关单位,各乡镇等六方责任,7月31日前全部开工建设,县级领导,40家机关单位,定责任”,包联干部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协调解决存在的

  ·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自门源“1·08”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正式启动以来,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委、县政府把灾后民房恢复重建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干部包联等举措,高质量推进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

  为有序推进灾后民房恢复重建,门源县制定《门源县“1·08”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定期督查通报机制》《门源县“1·08”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质量监督机制》等七项工作机制,明确县“1·08”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县级领导和机关单位、各乡镇等六方责任,科学划定了灾后重建五个时间段,即:7月10日前所有纳入重建范围的危房全部完成拆除,7月31日前全部开工建设,8月底前主体工程全部完工,9月30日前搬迁入住新房,2023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任务。

  同时,完善干部包联四个层次,县级领导、40家机关单位、乡镇干部、村“三委”干部及党支部党员分别包联民房恢复重建户。包联工作实行“一包三定”工作机制,即“包乡镇(村、户),定时间、定目标、定责任”,包联干部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帮助农户解决实际存在的困难,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农户加快建设进程,直至重建户搬入新房。截至7月13日,门源11个乡镇共拆除D级危房634户,占全部应拆除户数的85%,已开工建设261户,占全部应重建户数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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