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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规范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新规初见成效

时间:2023-01-10 22:50 作者: 点击:

·大美青海客户端讯记者 崔永焘 报道,登记管理办法,登记管理活动,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了自主申报承诺信息,12户个体工商户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

  ·大美青海客户端讯(记者 崔永焘 报道)记者从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青海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11月30日起正式施行,为我省规范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活动、持续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撑。《办法》施行以来,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网络经营场所登记、免予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文件等便利化举措得到有效落实。

  《办法》施行首月,全省已有70户市场主体填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信息自动核验一致,通过自主申报方式办理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登记机关按要求在营业执照上住所(经营场所)后标注了“自主申报”字样,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向社会公示了自主申报承诺信息;12户个体工商户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经营场所;6户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市场主体凭主管部门批准文件(许可证书)上记载的场所信息直接办理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免予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省市场监管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加紧建立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地址库”,进一步提升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覆盖面,强化“一照多址”政策宣传和指导力度,方便市场主体扩大经营规模,积极推动《办法》各项规定落实落细,持续激发我省社会投资和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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