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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青海:让百姓更有获得感

时间:2019-01-31 11:21 作者: 点击:

社区,企业11家,从省级事业编制和青南14个县调剂150名编制,实施12家省级公立医院对口支援青南14个县医疗工作,教育,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56%的乡镇卫生院和76.94%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
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10.24%;

全省29个县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0%以上;

西宁市、海西州和互助县医改工作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

全省连续7年、青藏铁路沿线连续17年人间鼠疫零发生;

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到776元,大病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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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国家和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召开以来,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坚持以新形势下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引领,按照健康青海建设总体部署,聚焦‘健康青海2030’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履职担当,奋力拼搏,扎实推进健康青海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秀忠在青海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上,从五个方面介绍了全省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助推健康青海建设相关工作情况。

成效一:

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10.24%

始终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以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为目标,同步推进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健康素养。会同省委宣传部等11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全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实施意见》,学校健康教育、全民健康健身等深度融合;“健康教育万里行”健康传播活动持续深化,覆盖全省95%以上地区,受益群众达920余万人次;累计创建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区)6个,创建健康促进医院34家、学校38家、机关50个、社区(乡镇)37个、企业11家、家庭1816个,健康环境不断营造;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10.24%,具备科学健康观的人口比例达到39.85%。

成效二:

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位列全国第8

【巩固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组建不同形式医联体95个,覆盖所有省级公立医院、18所市(州)级、73家县级公立医院和339家基层医疗机构,全省29个县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0%以上。

【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在全国率先实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下达专项补助资金4.14亿元,通过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开展全面预算管理试点、改进基层卫生岗位管理和人才评价制度等举措,持续深化改革成效,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国家考核评估中位列全国第8名。西宁市、海西州和互助县医改工作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16年以来,全省累计实施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余个,总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总投资15亿元,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县、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率分别达到82%、90%、98%。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与全省162家公立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实现联通。推进居民电子健康卡工程,成为继江苏之后全国第二个发卡省份,目前发卡覆盖面达95万人(张)。卫生计生人员规模稳步增长,2017年末,全省卫生人员共5588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1485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63人、注册护士2.80人。

【强化重大疾病防控力度】2018年包虫病筛查54.6万人,累计筛查484万人,实现重点地区人群包虫病筛查全覆盖。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专项补助、民政救助等途径,实现包虫病手术患者零负担、其余患者免费药物治疗的救治过程全覆盖。全省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均达96%以上,乙肝发病总体保持下降趋势,艾滋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新型结核病防治模式覆盖所有县(区)。全省连续7年、青藏铁路沿线连续17年人间鼠疫零发生。

【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制定《青海省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全省医疗和公共卫生机构共37人、2个团队入选第一批青海省高层次卫生引进人才。出台《进一步深化省级公立医院对口支援青南地区医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从省级事业编制和青南14个县调剂150名编制,实施12家省级公立医院对口支援青南14个县医疗工作,切实解决基层卫生人才缺乏、服务能力弱的问题。出台《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医学教育制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国考核名列前茅。

【推动民族医药传承发展】完善中藏医药医疗、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对外交流、养生保健“七位一体”发展模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建立中藏医药工作厅级联席会议制度、省财政每年投入扶持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等创新举措。实施基层中藏医服务提升工程,建成基层中藏医馆406个,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1.06%的社区卫生服务站、95.56%的乡镇卫生院和76.94%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藏医药服务。

【推进健康扶贫工程】以实施“三个一批”行动为抓手,以县为单位“一人一策”精准施治,扎实推进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精准救治、贫困人口托底医疗保障。贫困人口大病救治扩大到28种,罹患28种疾病救治率达100%。贫困人口慢病签约管理服务全覆盖,履约率达90%。重病兜底有序推进,根据全省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显示,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实际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为10%。全省建档立卡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减少4万人。

成效三:

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到776元

【筑牢全民医疗保障安全网】城乡居民医保实现“六统一”和省级统筹,建立了以基本医保为基础,大病医保为补充,医疗救助、应急救助、职工医疗互助为托底的五道医疗保障线。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到776元,大病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80元。

【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全部纳入省级统一招标采购,实行“双信封”制,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统一配送。建立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分级应对体系和清单管理制度,推进药品挂网采购,探索“两票制”电子验票系统建设,全省药品配送率达97%。

【强化行业综合监管】打造“健康青海蓝盾护航系列行动”综合监管工作品牌,重点开展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公共场所卫生、计划生育监督、医疗广告专项整治、民营医疗机构规范管理6项子行动,有效规范行业秩序。2018年共抽查被监督单位19462户,监督覆盖率达94.63%。“双随机、一公开”“一库两单”实现卫生计生行业和地域全覆盖。推进电子注册工作,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注册率分别为98.26%、90.96%、94.62%,并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

成效四:

累计创建4个国家卫生城市、8个卫生县城

以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为重点,扎实推进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农牧区垃圾和污水治理,加大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农村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力度,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覆盖8个市(州)、46个县区,累计建设农牧区卫生户厕66.48万座,普及率达到69.17%,从源头上减少疾病的发生与传播。

卫生城市(镇)创建取得新成效,累计创建4个国家卫生城市、8个卫生县城(乡镇)。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确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46个,食源性疾病监测医疗机构601家,实现市(州)、县、乡全覆盖,群众饮食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成效五:

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快速发展

【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办医】出台《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意见》《青海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加快推进社会办医机构成规模、上水平。截至2017年底,全省民营医院增至106家,有医疗卫生人员3354人、床位5896张,占比分别达到49.5%、9.8%和18.5%,与公立医疗机构形成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良性竞争的局面。

【加快促进医养结合发展】出台《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全省107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中有93所设立老年病科、老年病门诊或老年病床,99所为老年人开通就医绿色通道;有141所医疗机构与188所养老机构签订协议,建立了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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